江西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明天开考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28日举行。全省12个报名点,共接纳报考考生43982人。
12月25日,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就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再次提醒广大考生,要维护考试公平、严肃考风考纪、做到诚信应考。
严格考试法纪责任
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国家教育考试作弊首次入刑。《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上述规定,首次明确了考试法纪责任,为查处有关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严格加强考试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今年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江西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和“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作出了周密部署——严格考生报名条件,严格报名材料复核;统一在标准化考场考试、并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加强部门联动,净化考试环境;严格安全检查,严防替考和高科技作弊;加大巡查力度,保障各项措施落实。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在前期报名材料复核环节,通过核查发现,我省有少数考生报名材料造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已对违规报名考生作出取消其本次考试报考资格的处理,并向违规报名考生发出了“江西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告知书”。同时,公安机关已对考生报名资格材料造假立案调查,正在严厉打击涉案非法中介行为。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容挑战。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还将进行考试视频录像回放审查,加大对考试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在此,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广大考生严守法纪、诚信应考,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省教育考试院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法律法规,对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始终持零容忍态度,对参与作弊人员,不管涉及到谁,将随时发现随时查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秩序,坚决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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