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树立创新创业典型,推动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健康、快速发展,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程中作出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向各高校征集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的范围主要为2008年以来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自主创新创业成功典型案例。个别优秀案例的创业者毕业时间可以不限。典型案例的推选,要充分体现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取得的明显成效,着重进行以下方面考察:显著性——案例能反映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导向性——案例与当代创新创业主流价值观相符合;示范性——案例能反映创新创业的内在发展轨迹,对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二、撰写要求
(一)文稿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选择、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创新创业团队建设、产品市场营销、创新创业融资运作、创新创业风险防范、创新创业显著成效等创新创业历程进行撰写。报送材料请按统一格式编辑(见附件1)。
(二)提供创新创业者基本情况(见附件2)。
(三)提供创新创业者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2张,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
(四)每个案例的字数在3000-4000之间。
三、征集方式
请各高校在组织好本校各院系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的基础上,推选出3-5个典型案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电子邮件:495062380@qq.com。联系人:罗红卫、黄素玲,联系电话:0791-86765168。
四、其他事宜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创新创业案例进行评选,将突出典型汇编成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案例集,印发全省高校宣传学习,并制定宣传计划,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宣传报道。各高校也要及时挖掘、选树、学习和宣传好本校的创新创业典型。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