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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我院继续教育部江苏大学函授站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来源: 院继续教育部
编辑:
点击次数:次
各2010级、2011级、2012级、2013级在籍学生:
为更好地推进新颁布的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保证平台中各项信息及数据合规、正确、准确、统一。现依据修业年限对教务平台中2010级、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在籍学生核查清理提出如下意见。
1、对现已完成学业但未过修业年限(学制加二年)的学生,请与我部联系,我部将认真填写未毕业原因、拟毕业时间,纸质表盖章、同底电子表报送江苏大学继教院。
2、对已经超过修业年限,还没申报毕业。我部再给学生一次机会,请各位学生确认是否愿意缴清学费和处理好未尽事宜,并将拟采取措施在表中填写完整,在下批申报毕业。高起本延至2016年春季毕业;专升本延至2016年夏季毕业。对于未按期办理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学籍,江苏大学继教院在平台一律按退学处理,手续另办。
3、对已确认退学或因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部会在教务平台提交退学申请,江苏大学继教院将逐一审批,纸质材料盖章报送江苏大学继教院。
4、从今年底报2016年春季毕业生起,对完成学业的学生必须按时缴清学费和按时毕业,否则按退学处理,不在受理此类保留学籍申请。
5、2016年春季、夏季申报毕业,申报学位均以平台为准并在平台操作,不再受理线下审核。因此,各位学生如果还有何遗留问题需要处理,请务必在申报毕业工作启动前一个月提出,江苏大学继教院将以新旧制度、相关文件精神为基本原则集体研究处理作出决定。
我部按上述原则要求认真核查并填写未毕业原因,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纸质表发至江苏大学继教院。上述原则务必请广大学生知悉。
联系人:继续教育部 殷福英0791-88213668
通信地址:330095 江西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附件:平台在籍学生核查清理名单(Excel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已过修业年限学生名单.xls]
[点击浏览该文件:未过修业年限学生名单.xls]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2015年11月11日
上一条:
关于2015年江苏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领取准考证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