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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毕业清考、答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03-23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来源: 教务处
编辑:
点击次数:次
各系(部)、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班学生及学院其他相关部门:
按照我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工作部署,2016年4月上旬学院将组织各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清考、毕业答辩。根据我院毕业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结合其他毕业生工作,我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清考、毕业答辩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毕业清考
有考试、考查课程补考的学生必须返校参加毕业清考。考试课程的补考由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在4月5、6、7、8四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考试,因任何原因没有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学院不再另行安排。考查课程的补考由课程所属系(部)自行安排。全部考试、考查课程的补考、阅卷、成绩上报需在4月底前完成,教师需在强智教务系统(老教务系统)提交成绩。
二、关于毕业答辩
全部毕业班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答辩,答辩形式分二种:在线远程答辩、返校答辩,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在线远程答辩
即教师和学生通过QQ等即时通讯技术在线远程答辩。学生在4月1日前将毕业顶岗实习报告(电子版)、实习鉴定表(纸质版)交指导教师,就业协议书交班主任,上述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可以申请参加在线远程答辩,具体答辩工作由指导教师安排。各班班主任需在4月5日前将已交协议书的学生名单交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参加在线远程答辩的学生名单。
(二)返校答辩
学生返校答辩集中安排在4月5、6、7三天,具体由各系(部)安排,不能在上述时间参加答辩的,学生可以与指导教师联系后由指导教师另行安排。返校参加答辩的学生需将毕业顶岗实习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实习鉴定表(纸质版)交指导教师,就业协议书交班主任。
三、关于毕业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学生需按照《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顶岗实习资料,指导教师按照文件的要求评定成绩,即:毕业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由实习成绩和实习答辩成绩两部分综合组成,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实习成绩、毕业实习答辩成绩若任一项不及格,毕业实习综合成绩为不及格。
毕业顶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就业协议书等三项资料缺少任何一项,顶岗实习综合成绩为不及格。
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的上报需在4月底前完成。
四、2015届因毕业答辩或毕业清考不及格的原因而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可在上述时间内返校参加答辩或补考,参加考试课程的补考需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教务处
2016年3月2日
上一条:
关于开展2016年士官、义务兵征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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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士官、义务兵征招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