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推进高校征兵工作,凝聚思想共识,切实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高标准的完成我院2016年度征兵工作任务,现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驻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征集和优待政策》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征兵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驻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征集和优待政策的通知.doc
2、国家激励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doc
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驻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征集和优待政策.zip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
2016年6月7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驻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征集和优待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武装部:
为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入伍,高标准完成我市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根据国防部征兵办、省征兵办有关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南昌警备区同意,现将鼓励驻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征集和优待政策明确如下:
一、高校划区征集
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核,对复查复核合格的予以优先审批定兵。
二、大学生优待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报名参军,在贯彻落实好国家、江西省、南昌市原有优待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以下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南昌市义务兵优待金最高标准发放,逐年递增,所需经费由负责征集的县(区)人民政府负担。
(二)每年从市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中划出一定比例,组织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的专场招聘活动。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落户南昌市,在部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时间计算为工龄。
(四)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在南昌市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锐、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以上优待政策适用于2016年起从南昌市征集入伍的大学士兵。
三、高校激励政策
为激励高校高标准完成征集任务,按照从南昌市征集入全1名大学生新兵补助所在高校1000元标准,给予高校征兵工作专项补助,所需经费由市政府解决,每在评选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时,高校奖励指标单位,奖励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
国家激励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没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没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入伍后待遇
1、可以报考军校、保送军校或提干。
2、优先选取士官
三、退役优待
1、考研方面:全国每年单列安排5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十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升复学方面:单列专升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大于30%;退役在校生2年内允许复学且可以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3、就业安排: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拿出20%左右计划。
退役士兵符合安置条件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