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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学院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来源: 组织人事处
编辑:
点击次数:次
学院各党支部、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现将学院2016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教职工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中层干部轮训、党支部党建目标考核、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党支部书记、全院中层干部(含待遇)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2016年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工作
1、每个部门派一位主要负责人述职(作2016年部门总结及2017年工作打算报告),限时8分钟,需要配 PPT课件。
2、中层干部(含待遇)述职述廉报告同时交电子和纸质稿,书面述职,限3000字。材料汇总后将提前告之参会代表阅读。
3、述职述廉时间初定为2017年1月15日,在学院报告厅举行。请各部门于2017年1月12日前将述职述廉材料电子稿和 PPT课件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名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材料电子、纸质稿交组织人事处。2017年1月13日上午9点在二楼会议室抽签决定部门述职顺序。
4、详细内容见学院2016年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方案。
二、学院教职工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一个队参加竞赛,每个队由三名党员组成。
2、竞赛采取必答、抢答、风险三种形式。
3、竞赛内容:以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印制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本知识手册为重点。
4、竞赛时间初定为2017年1月13日下午,在学院报告厅进行,全体党员到场观摩。1月13日上午9点在二楼会议室抽签决定竞赛座位。
5、竞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
三、中层干部轮训工作
1、主要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路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以新姿态争创新业绩。学习党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廉洁从政,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各类文件精神等。
2、轮训对象:全院中层干部(含待遇)。
3、时间:初定2017年1月14日至17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学习结束后每位中层干部(含待遇)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学习小结,并于2017年1月31日前发邮箱:1638071966@qq.com.
四、支部党建目标考核
1、各党支部按学院党委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准备相关材料备查。
2、各支部书记先作汇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考核办法打分。
3、考核应用:考核结果作为学院、上级党组织评先的依据。
4、考核时间初定于2017年1月13日前完成。
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各支部书记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学习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按要求认真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
(1)制定会议方案,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交学院组织人事处,待方案通过后方可召开会议。
(2)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有关材料(材料见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通知的要求)。
(3)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师生)对支委和支部党员的意见建议。
(4)做好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学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5)支部书记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及支委按要求进行党性分析,组织本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抓好整改落实,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3、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
(2)民主评议前支委要与支部每名党员谈心谈话。
(3)召开支部全体党员会议。
a、个人自评。
b、党员互评。
c、民主测评(组织人事处印制统一的测评表)。
d、支部对每一位党员进行评定。
(4)评定等次,对支部每一位党员定出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基本要求
(1)支部书记率先垂范。
(2)加强监督,学院党委在委厅统一部署下,加强对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压实责任。各党支部对委厅领导、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领导、学院领导等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作规范、详细的记录。
(3)邀请本支部的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络员参加组织生活会。
(4)2017年1月12日前将会议召开情况和民主评议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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