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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4日
来源: 宣传统战处
编辑:
点击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46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7]3号)精神,充分发挥艺术展演在提高师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我院美育工作,学院决定举办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演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努力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展演活动的项目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师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师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师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风采。
三、活动项目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四、活动对象
全院教职工
五、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
本届展演活动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
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4月至5月)为作品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2017年5月至8月)为作品展示、评选阶段。
第三阶段(2017年9月)为优秀作品上报阶段。
请各位教职员工于
2017年4月25日前将
绘画、书法、篆刻
作品交至宣传统战处行政楼212办公室,摄影作品发送至宣传统战处邮箱1521218894@qq.com。
附:
教职工
作品要求
所有作品均需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校长书画摄影作品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教职工作品要求”中的有关要求。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并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六、奖励办法
设“教师风采奖”奖励教职工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备注:
本届活动还将评选出优秀作品报送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展演活动。
宣传统战处
2017年3月24日
上一条:
关于2017届学生返校清考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推荐师生收看《朗读者》节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