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分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清明节不调休、不放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4月2日至3日(周六、日)正常双休;4月4日至5日(周一、周二)正常上班、上课,实行线上教学。清明节当天假期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延后。
二、相关要求
1.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如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2.全体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昌,如因特殊情况需离昌,必须遵守学校疫情管控相关规定报批,经同意后方可离昌。同时,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3.学生非必要不出校,食堂不堂食,出入食堂、超市等重点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与外界接触,加强身体锻炼,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4.各班级辅导员和指导员要及时关心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增强人文关怀,积极疏导心理压力。学工处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学生工作。
5.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校园巡查,如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理。
6.做好假期校园管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校园保卫等工作,加强门岗管理、校园巡逻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食品供应安全,严格落实测温消杀等措施。
院长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