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申报与投放,组织编制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各类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
3.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中高职对接、职教本科联合培养对接工作。
4.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跟踪、就业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网络,编制每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5.负责开拓就业市场,组织访企拓岗,组织各类校园招聘活动。
6.负责招生、就业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招生、就业信息的数据统计和报送,以及招生、就业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
7.负责开展招生、就业相关的调研和分析,根据市场需求提出专业设置及专业结构调整的有关建议。
8.负责校友相关工作。
9.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安全稳定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