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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7级三年制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来源: 教务处
编辑:
点击次数:次
各系:
为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个性发展,优化学院办学资源配置,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各类专门人才,根据《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院将启动2017级三年制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生转换专业工作本着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宏观控制、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管理,程序透明,保证专业转换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转专业对象为2017级普通高等教育在校三年制高职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
2. 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专业的(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或转出)。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展示技术专业的转入仅限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该专业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一)各系申报转专业计划
各系于12月11日—13日根据各专业实际办学条件拟定转专业计划,填写教务处下发的《2017级学生转专业计划申报表》,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学院审批。
(二)发布转专业公告
转专业计划审批之后,由教务处在学院官网发布2017级三年制高职学生转专业公告,公示可转专业及其限额(见附件1)。(公告发布时间:12月18日)
(三)学生申请
根据个人意愿及转专业计划数,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请填写《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见附件2),并于12月20日前统一上交到原专业所在系(转出系),由系里将汇总的《意向表》于12月21日前报教务处。
(四)组织考核
教务处根据各系提交的《意向表》,汇总各专业意向转入人数,依据各转入专业的报名人数及转入专业的限额确定考核办法,考核采用面试、笔试等方式。教务处会同各系按照考核办法组织考核,按照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依据考核总成绩(含学生平时表现)从高到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学院批准。(考核时间:第十七周)
(五)网上公示
教务处于2018年1月2日向全院(在学院官网)公示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第十八周)。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书面反映,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报。
(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生本人正式填写《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并依照表上流程办完相关转专业手续,于1月11日前(第十九周)交教务处,教务处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视其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四、工作要求
学生转专业工作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保障转专业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未参加原专业考试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计入转入专业学分,不必重修转入专业本学期的相关课程。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下学期开学按时到转入班级学习。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后,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原申请,应在1月12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逾期概不受理撤销请求。
未尽事宜,按《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1:2017级学生转专业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意向表.xlsx
附件3: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2月13日
上一条: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学法送票游江西”大型系列旅游普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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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报名的通知